现代社会老年非婚同居的尴尬
前几天朋友聚会,听朋友说这两天家里的人正为她小姨的事情发愁。小姨的老伴去世多年,为了孩子没有再嫁,女儿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外地工作,也把妈妈带到了那座工作的城市。小姨在老年大学认识了一个丧偶男士,两人由好感发展到日久生情。女儿理解妈妈这么些年的不易,希望他们结婚,但男方的孩子由于财产等多方面考虑,不愿他们办理手-续,但同意他们未婚同居。但小姨的女儿觉得妈妈在人家里名不正言不顺,给人家白当保姆加三陪,一旦老头死在前边,妈妈就会被扫地出门,当然自己照顾妈妈是必然的,但后遗太多对妈妈的心理伤害更大。也是拿不定主意怎么办。
的确目前老年人非婚同居的情况较为普遍,我身边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从老年人心理上看,老人选择不登记结婚的牵手形式,主要是因为子女的反对和对房屋、财产、一方老人去世后不愿养对方老人等方面的顾虑。男女老人认识后,相处一段时间,多数老人不办登记手续就住到了一起。
为了解除孩子的后顾之忧,在住到一起之前,还有老人把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了子女或者孙子女。我认识的一个老人就是这样,两处房产一处在儿子名下,一处在孙子名下,和他同居的那个阿姨也很想得开,房子不房子,财产不财产无所谓,在有生之年有个伴,相互照顾就行了。要是一方先走,就再回到到各自儿女身边。他们各自的儿女也是觉得老人有个伴就行了,子女们认为,只要肥水不流外人田,一切事情都好说。特别是男方子女认为给老人找个保姆也不如找个未婚同居对象好对老人照顾还细心。
但不是所有的老人和儿女都这样想得开。许多老年人因为怕将来一方去世后,在财产分割上产生纠纷,只能委曲求全,开始非婚同居的生活。另有一些老年人在赡养问题上还担心,如对方先于自己去世,自己又因婚姻问题又得罪了子女,可能会陷入无人照顾的困境。因为没有合法手-续,还有的老人在同居期间得不到对方子女应有的尊重而分道扬镳的也不少。很多老人正是为了儿女而放弃再婚,或者选择非婚同居。
现在大家对老年人非婚同居都抱非常宽容的态度,知道非婚同居其实是一些老人的尴尬无奈之举。但对于非婚同居,老年人一定要慎重对待,和孩子沟通协商好,尽量办理登记后再结婚,以避免日后造成麻烦和伤害。老年人的子女也应该对老年人的再婚给予尊重、理解和支持。要是对财产问题有顾虑,再婚老人作婚前财产公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